Typeset by Johan Schoone, from http://home.planet.nl/~jschoone/index_en.html 《阿富汗国歌》 根据《阿富汗宪法》第20条内容确定,于2006年5月正式采用,歌词为普什图语,根據該條憲法規定,歌詞必須提及阿富汗各部族名稱及「阿拉偉大」。